摘要
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然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案中主要涉及的还是庭审程序方面的简化,至于检察机关该如何快速办理刑事速裁案件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在此,笔者以审查起诉为视角,从办案分工模式、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简化审查报告的制作、如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等方面来探讨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快速办理刑事速裁案件。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38-40,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