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基于委托代理的视角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能性。研究结论表明:从作用机理分析,基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之间所形成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机构投资者有动力参与到公司治理之中;进一步的博弈证据证明,双重委托代理所形成的契约关系能够促使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治理作用以改善公司的治理绩效。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4期58-61,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西华大学2012年校重点科研基金项目(ZW1221505)
四川省教育厅川酒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财务松弛
股利决策与公司业绩--基于白酒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CJZ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