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协商是当代中国政府治理和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当下我国行政协商还存在着行政主导成分比较多、组织程序不够规范、整合机制不够完备、协调机制不够健全、覆盖面比价狭小等不足。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四个"有机平衡"上加强行政协商制度化构建:坚持行政主导与平等协商的有机均衡,坚持社会组织与政治秩序的有机均衡,坚持层级需求与上级管理的有机均衡,坚持协商试点与协商推广的有机均衡。
出处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参与式民主与可持续政治稳定实现机制研究(13CZZ02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