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着丰富的政治实践,具有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价值。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任务。
出处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36-38,84,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2013-2014年度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XT2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