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回应是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应有之义,政府回应能力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博反腐背景下,我国政府回应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还存在不足。我国政府作为回应主体在回应主动性、有效性、持续性及回应速度、信度等方面均有待完善。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55-59,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群体性事件频发背景下公民有序利益表达研究"(项目编号:13YJC81001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利益分化
利益表达与利益均衡--和谐社会视野下有效利益表达机制建设研究"(项目编号:FRF-TP-09-024A)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