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医疗服务,是一种具有公益性与普惠性的准公共产品,其目标是保障每一公民基本的生命健康权利,使每一位患者得到便捷、适宜与有效的最基本的治疗。本文以新公共服务为视角,认为基本医疗服务可以由市场力量来提供,引入市场机制与管理方式,让私营医疗提供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之中,转变传统以政府为单一的供给主体,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私营医疗机构参与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实现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广普性、惠民性,提高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5年第12期47-48,共2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