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中存在着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本质上是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其以行政权力为要素参与经济活动,使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甚至陷于无效,因此是一种兼具经济违法与行政违法双重属性的违法行为。行政垄断的背后是利益关系。我国地域广大,存在着区域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从而表现为行政垄断中的地区垄断,亦即地方保护主义。对于行政垄断,必须针对症结所在,从多个方面入手,才能形成有效治理的机制。在试行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是避免行政垄断的方法之一。政府采购中行政垄断的监督约束机制必须严密有力并监督到位。同时,为使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不打折扣,落实不走过场,就须明确和强化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出处
《现代商业》
2015年第2期62-64,共3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