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文解字》540部中,共有5个具有重文性质的部首,亦有与之对应的5个正篆部首。重文性质的部首是对应正篆部首的变体,其统属的部下之字在形义关系上更顺服重文性质的部首。重文立部更好达到部首字与从属字之间形义相依原则,亦符合《说文》始终贯彻的有属字者必单立一部原则。在语言文字历时流变缓慢发展时,重文立部之举与后世字书处理变体部首分立附列亦有联系。
出处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Huai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