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是典型的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供需矛盾不突出,公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淡薄。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是树立丰水地区水资源权属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建立节水减污机制的重要举措,是理顺水资源配置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水资源所有权人权益和取用水户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江西省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以建设"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为目标,按照红线控制、科学合理,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尊重历史、照顾现状,权责一致、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分别对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14年第10期70-73,共4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