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保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批准逮捕权和保障被羁押者人身自由权。伴随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生效实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也在各地检察机关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实务操作中也暴露出诸多层面的问题亟待解决。调整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与强化执法风险防范、合理配置审查主体权力、细化和丰富审查程序规则以及多举措提升检察建议的可接受性,是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有效路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51-159,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一般课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GJ2012C07)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