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首例同性恋矫正侵权责任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出了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究竟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的问题。同性恋不属于疾病,为其进行矫正治疗,构成对同性恋者人格尊严的侵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同样,为同性恋矫正治疗作虚假广告,也构成虚假广告责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确定虚假广告侵权责任,与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22-128,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