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扩张解释难以遏制的"扩张本性"及存疑有利被告论的不可信与不可行,对于有利被告之扩张解释需要持怀疑态度。在适宜的时机,应当确立有利被告扩张解释禁止规则。不过,仍须坚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在无被害人案件中,倘若国家自愿出让权力配置的,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可以允许有利被告扩张解释之适用。择一认定理论也并非完全是对存疑有利被告论的加工,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其的反动。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2-18,共7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