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提出有其社会现实性,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而言,我国检察机关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监督者、清正廉明的法律执行者和以人为本的法律服务者。鉴于这一角色界定,我国检察机关应在案件质量评查、刑检部门及其他部门检察职能规范化建设等几方面着手进行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以切实回应社会需要。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重点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