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讼师素有恶名,对讼师的种种"偏见",在明清时期的徽州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直以来都有不少人试图为讼师平反,拟颠覆性地建构讼师的正面形象,但因种种原因,这些探索多有矫枉过正之嫌。要做到相对公正评价,就要跳出"非恶即善"的二元评价模式,从"大环境"与"小个人"的视角来重新解读明清时期徽州地区对讼师的种种"偏见",以使人们对这些"偏见"有更深刻的认识。
出处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Daqi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