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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合同中旅游经营者的附随义务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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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旅游服务合同中旅游经营者的附随义务在旅游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其本质上是由法律规定的义务。该义务不履行会导致对旅游者基本权利造成一定损害或者出现合同权利义务较为明显的不公平。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义务,只要在旅游经营者有过错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才承担法律责任,且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旅游经营者承担。
作者 周玉文
出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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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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