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营利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日益在社会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政府亦明确了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为了实现这些税收优惠措施的引导作用,相应的配套制度也应完善。本文围绕《税收征收管理法》,从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登记制度、免税资格认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制度等几个方面入手,对非营利组织税收征管制度的不足与完善进行探讨,为建立更为规范化的征收管理程序提出一些建议。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