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院是高校基层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实现教学、科研、服务等职能的载体。高等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要求国家层面的宏观改革、高校层面的中观改革以及学院层面的微观改革三者有效联动。高校二级学院的综合改革一方面依赖于宏观、中观层面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要求学院发扬主动精神和创新精神,因地制宜办出特色。试点学院作为学校内部选择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旨在推进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系、部)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5期38-40,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型大学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研究"(TJJX13-015)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