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社会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只有对中小学校长不断进行在职培训,才能切实发挥校长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才能使学校的发展切实符合社会的要求。……
出处
《外国中小学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38-40,共3页
Primary & Secondary Schooling 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