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建立了一套保护商业秘密的国际最低标准。分析表明,这个协定只是从资产属性和价值观念上,将商业秘密纳入财产的范畴,并不要求各国深入财产制度的内核,制定处理财产权利的规则。它对商业秘密的界定是在平衡知识的专有性和共享性基础上作出的,旨在将商业秘密这一私权从公共知识中划分出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通过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来实现的。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