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我国一直长期并存,在国家治理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制定机关和程序、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等都存在不同,党内法规建设和国家法律建设未能完全同步,可能会出现"断档"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两者存在一些交叉冲突的地方。为了建立起更为科学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法律体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使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走向成熟,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转换的途径,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厘清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冲突,使其相互配合,互相促进。
作者
徐信贵
刘耀
XuXingui;LiuYao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8年第12期51-57,共7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党内法规解释制度研究"(2018YBFX0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