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法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由此可见,显著性是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对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为什么商标要求显著性,怎样的商标才有显著性,什么样的商标没有显著性,有关论著很少涉及。笔者试就这些问题谈一些浅见。 一 对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有人认为是指:“商标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有人认为是指:“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1996年第5期21-23,共3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