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判断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保险诈骗罪的着手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难点问题。犯罪的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也是区分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实行行为的标志。就着手的具体含义而言,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经过比较分析,在折中说基础上形成的主客观有机统一的着手认定标准是最为可取的。对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判断也应遵循如上标准,而基于客观说和主观说之立场判断保险诈骗罪着手的观点均应予以否定。因此,对照着手的含义,应当以行为人向保险人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即提出索赔)时作为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时间点为妥。
作者 杨俊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06-113,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第5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资助编号为2013M531149)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2

二级参考文献76

共引文献8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