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司法机关应当以此作为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司法实践中,司法活动应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推进为民司法、阳光司法、公正高效司法、清廉司法,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主体价值感、亲近感、神圣感、信赖感、美誉感,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出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第2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engdu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