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一般而言,社会信用体系大致分成三个层次,其一是个人信用体系,其二是企业信用体系,其三是政府信用体系;我国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以上三个层面上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究其原因,道德上"失信"是导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问题的环境因素;产权不明晰缺失是导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问题的体制因素;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不健全是导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问题的制度因素。需要推进诚信道德教育,探索诚信道德回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我国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从而最终实现我国社会性用体系的完善。
出处
《理论建设》
2014年第2期94-97,共4页
Theory Construction
基金
2013年度安徽省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AHDXKT201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