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处理涉及具体的打击错误的案件,是事实错误论中最有争议的问题。具体符合说提出的处理原则,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故意的规则,在我国采取具体符合说,不会出现像日本等国那样的处罚过轻或无法处罚的不合理现象。法定符合说对具体的打击错误的处理原则,违反了我国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故意的基本规则,不具有科学合理性。具体的打击错误与对象错误的区分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性;区分二者应以直接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的指向是否正确作为标准。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600-616,共17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