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十余年的传媒改革,即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处理传媒与政府、市场、社会关系这一过程,深化了我们关于传媒公共性的认识。传媒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走向公共性。公共性是传媒在具体的现实场景中的实践逻辑。在社会变迁、政策变迁和媒介变迁的现实背景下,传媒公共性实践就是作为多元主体之一参与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以平等、公平、公正、开放为圭臬,为多元社会中的各利益群体提供意见表达和沟通的平台,从而"制造社会共识"。这也是传媒和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目标和利益的最佳契合点。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31-34,共4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