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自贸试验区应敢于"先行先试",提早进行全行业"营改增"布局,实现服务及货物内含服务价格与现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接轨。如此,不仅可以促进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的国际化,而且可以推进国内"营改增"之进程。对于区外企业"区内经营"的退税问题,可采"区内标准优先"原则,辅以上海自贸试验区增值税纳税人备案制度解决;对于区内企业"区外经营"的抵扣问题,可采"境内标准优先"原则,辅以选择性的征收措施予以解决。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12-120,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3年第5期应急研究项目《促进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相关保障体制与政策体系》
2013年度上海市政府咨询课题《自贸试验区首轮条例规定论证及立法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