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文献对土地红利的分配依据并没有阐述清楚,且通常忽视了土地红利的第二次分配。城镇化和工业化使土地利用价值上升是土地红利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得到公共投资和一定的区位是促成红利的三个重要因素。其中政府为土地红利的产生做了最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土地红利的最大份额,农民获取红利的根据不在于其对土地红利的贡献而在于土地具有的双重价值。土地红利第一次分配在政府、新的土地使用者和村集体之间展开,第二次分配在村集体内部展开,两次分配都影响着村民的土地红利份额。因此,为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就要改革土地红利分配制度,得到土地红利最大份额的政府要通过留置地等方式建立起制度化的让渡土地红利的安排,为农民的顺利市民化提供保障。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52-158,共7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土地产权
土地流转与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11&ZD0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