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益制最初是由中世纪英国土地保有者为了规避封建附属权利、普通法的继承规则等而自行创设的一种财产处置方法。受益制在民间的广泛应用给社会带来了损害封建附属权利、欺诈债权人、破坏交易安全等问题。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中世纪英国统治者对受益制并未全盘否定,而是以解决受益制带来的社会问题为出发点,采取宽容的态度和理性的解决路径,不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而且使这一制度得以逐步发展成为今天的信托制度。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15-119,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