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群体的社会责任是建立在教师职能基础上的社会价值体现,教育活动的使命决定了教师群体具有应然的公共精神,即教师作为知识分子所具备的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在技术理性的宰制下,教师作为传统知识分子的角色逐渐被职业分工所消解。在公共意识与专业意识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教师才能在经济时代的价值冲突中,秉持传承人文精神的信念,守护学校这一人文教化的净土。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3期23-25,30,共4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乡村教化的百年嬗变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编号:11BSH032)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青年课题"公共精神视野中的大学公民道德教育研究"(编号:CEA120116)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