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存在全能、"碎片化"、失衡并存的缺陷,基于治理的分析视界,我国地方政府文化建设职能必须进行适当分解与重构:地方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出让部分文化管理职能给市场和社会、厘清党政文化职能,建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模式;有效整合地方政府内部分散的文化行政职能;重点加强地方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安全保障、宏观调控、监管、服务职能。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3年第6期195-198,共4页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政府保护和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方略和机制探究--以江苏为例"(项目编号:2012SJB810005)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