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可分割性原则,是针对例外信息豁免公开而设置的一项专门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信息获取权,更加充分而有效地监督政府。这一原则适用政府信息中所含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等例外信息。政府需要把握好操作这一原则的关键:原涉密信息的继续保护,信息分割的能够区分处理,结果告知信息公开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等。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4-87,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与欧美政府信息公开中信息安全审查机制及保障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1BTQ030)
深圳市创新思想库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管理问题研究--以深圳为例>(项目编号2012/008)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