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颇受社会关注,并成为政治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会对民主建设、政府决策、公民意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不可盲目乐观。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存在缺陷,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程度不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成效也不明显。因此,构建完整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法律规则,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完善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措施。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55-159,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