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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启蒙之师——清末中国继受日本民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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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论 清末的中国.危机丛生.似因“器物”不如人,于是兴起洋务运动,引进坚船利炮,而甲午战争之惨败、北洋水师之覆灭、八国联军之入侵,时人始知非器物之过,乃制度使然,于是大力推进政制、法制之变革。①面对危急之政治社会情势和包括一些官僚在内的知识分子之强烈要求法制变革的政治诉求,光绪帝很陕下诏改订律例。
作者 范雪飞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东吴学术》 2013年第4期79-86,共8页 Soochow Academic
基金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2SKC17) 西南政法大学二○一二年校级重点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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