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物质需求。从学理上讲,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是,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事故却层出不穷,不断冲击着消费者脆弱的神经。这也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最热的社会话题之一。由于立法理念等问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存在亟待改进的地方,应通过加强高位阶的立法来解决。
出处
《北方经济》
2013年第7期33-37,共5页
Norther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