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责体系建设要集中思考和理顺六个重要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政府职责的“横向划分”与“纵向划分”的关系。强调“外部划分”与“内部划分”的关系很重要,但内部划分又要分为“横向划分”与“纵向划分”两个角度。相比较而言,经过二十多年的探讨,我们目前在认识“外部划分”以及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划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改革实践方面也做得相对较好,但在政府职责的“纵向划分”方面还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肓区、误区,做得磕磕绊绊,实质性的改变不多。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3年第6期32-33,共2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