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拥有的公共权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力量。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主动履行与权力相对应的积极责任是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目前,社会管理要求政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五个统一",即把权力的来源与人民的主体性相统一、把权力的行使与政府能力建设相统一、把权力的运用与塑造政府形象相统一、把权力的运行与激发公众参与相统一、把权力的分配与政府责任重心相统一。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66-70,共5页
Socialism Studies
基金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0年度课题"民族地区基层政府领导力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GM-20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