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博客著作权的相关法规包括国际法、外国法、国内法上的规定。与国外相关法规的对照,我国博客著作权的法规科学性、权威性不足,规避技术措施的例外范围过窄,合理使用的限制条件过多以及某些立法空白。我国立法应继续坚持适中的保护水平,增加直接保护数字化作品的条款,扩大规避技术措施的例外范围,采用"因素主义"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并填补相关立法空白。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64-70,共7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