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文化曾经是20世纪80年代法学研究的热点之一,然而时过境迁,该论题曾一度沉寂,甚至似已落入无人问津的状态。近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文化议题日益升温。与之相适应,法律文化研究似有重新焕发之象。正确认识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期笔谈主要刊发两篇文章,试图对法律文化基本概念进行学理上的梳理。《误读与解读:法律文化概念的析义与辨正》批判了当前法律文化研究中的成果观和解释方法观,正面提出了法律文化的指令系统观;而《典籍:法律文化不可离弃的本源》则从另一侧面分析了典籍在法律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作用,彰显了法律文化成果观的一般认识。两文一正一反对法律文化概念进行了阐发。
出处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22-130,共9页
The Journal of Jiang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