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本课程的存在有其特殊的国情和土壤。在我国,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激发学校办学的自主权、教育工作的创造性和教师发展的必要性等。在我国学校教育中人们重新审视校本课程时则提出另一概念:课程校本化。与校本课程相比,课程校本化更具专业性质,学校自主权的空间也更大。在此专业空间内,学校中有关教育主体与学校外教育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尽可能大的教育合力,是课程校本化的关键,也是我国学校课程开发自主权在现实中得到落实的根本保证。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度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需要’的现实困境及合理性超越研究"(项目编号:10YJC88016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