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品已经发出,不得退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种因素导致患者退药的情况发生,若按规定执行会产生很多问题,处理不当,则可能引起医患纠纷,干扰正常的工作,影响医院的声誉。笔者就本院门诊药房退药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查找原因,以达到减少退药的目的,为加强药品管理提供参考。
出处
《中国基层医药》
CAS
2013年第3期427-42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imary Medicine and Pharmacy
基金
基金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研课题(Z20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