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2年11月中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职务发明条例(草案)》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关于草案的调整对象、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一些具体条款等规定引发了热议综合这些疑问和争议,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现行职务发明中存在的问题等因素,我们需要制定该草案。笔者从草案与现存立法的关系,草案的适用范围,草案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单位经营自主权,约定优先原则,行政执法六个方面,对相关争议进行归纳和分析,并建议立法机关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再次充分论证。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第1期74-79,共6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研究>(SS11-B-16)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