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基层管理制度而言,秦王朝确立了一个模式,即在编户相互监督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由教化、征税、治安三个部分组成的管理结构。二千余年以来,典型意义上的乡官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专制政府似乎更乐于以乡民治理乡民,但基层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仍然保持不变,这是那个二世而亡的帝国留给后人的一笔巨大的政治遗产。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33-143,共11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金资助
项目批准号:10JJD8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