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塞尔协议III》除了要求进一步加强微观审慎金融监管外,更加注重从宏观审慎的角度设计相关监管思路和工具,并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产品和市场加强金融监管,各成员国根据这一协议都对本国的金融业监管做出了改进和调整举措。根据我国目前金融业发展状况以及金融业自身的运作特性,我国应坚持并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从而降低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金融业的健康、稳健发展。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12年第11期74-76,共3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2012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2012Z057)
陕西省软科学2011年基金项目(2011KRM58)
陕西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世界经济)资助项目(ZDXKW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