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之立法规定中,可以推论出"可将行政机关间权限争议纳入诉讼机制解决"之逻辑结论,但直接的法律依据不足。因此,需要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创新行政审判机制,在审前程序中增设听证程序,以为法院裁判行政机关间权限争议提供有效的制度与机制保障。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32-40,共9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权力的合理配置与依法行政研究"(10BFX031)
广东省高等学校引进人才专项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行政体制改革及其法治化研究"([2009]1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