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应以坚持"05新课程方案"为精神宗旨、结合高职学生实际、依据社会各方对高职学生的评价需求为立足点;坚持方向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思想性与人文性相结合、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以情感需求为出发点,以思想认识提高为核心,以行为养成为归宿"的教学理念下,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实践教学、教学考核进行改革。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2期133-134,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