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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堂习作”仍需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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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年前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第三学段目标中指出:“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现在,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之修改为“习作要有一定的速度”。这就等于给大家指出:第三学段学生习作的速度需要“慢下来”。也就是说,第三学段对学生的习作要求进行了适度合理的降低和调整,应该是符合语文教学的目标和现状。
作者 徐如松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小学)(C)》 2012年第9期18-18,共1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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