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典自由心证制度是与现代自由心证制度相对应的证据制度,它萌芽于古罗马时期,并最终确立于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作为自由心证的早期表现形式,该制度曾在诉讼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厘清古典自由心证制度的基本内涵、历史源流,并客观评价该制度的时代意义,能够为现有证据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9期14-18,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2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项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种类问题研究"(2012CQNAJCY05)
项目负责人:范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