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已被世界各国政府、学者、普通群众所认可并接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尽管各国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具体设计上有所差异,但这一概念已深得人心。1997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此文件奠定了我国城镇社保体系的基本框架。根据26号令,我国政府致力于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提供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以及私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9期64-65,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