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WTODSB公布了上诉机构对"中国诉美‘双反税’案"的最终裁决报告,该报告做出了有利于我方的裁决,并第一次界定了"双重救济"的判断标准,为今后WTO成员对进口同一产品合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提供了国际法上的依据。该合法"双反税"规则给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会有一定不利影响,我国要防范此负面影响惟有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并强化对我国国内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注重审视各类"招商引资"政策,别无他法。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20-24,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南京大学"985"三期发展型项目"社会转型与法治发展"研究成果之一